在社交場合中(如夜店、聚會),許多人因同儕壓力、好奇心驅使或朋友的勸誘,容易誤入吸毒的陷阱。例如「這只是一次性的,絕對不會上癮」或「大家都在玩,你也來試試看」這類話,常讓人輕易低估吸毒帶來的影響。
嚐過刺激後還回得去嗎? 吸毒的人會改嗎? 由於環境再加上朋友話術的引誘,一但開始有想嚐鮮的這個念頭,將往往成為吸毒者惡性循環的開端,讓人深陷其中難以自拔... 這正是我們需要正視的議題。
如何判斷這個人正在吸毒?外貌、情緒都會改變
一般來說吸食毒品後.通常會有外貌、情緒異常等以下幾種特徵:
- 外表改變
- 面容憔悴、眼神呆滯
- 精神亢奮、明顯疲憊
- 頻繁出汗、體重驟減
- 情緒異常
- 情緒起伏劇烈,易怒、焦慮,甚至出現幻覺或幻想
- 表現出躲避人群的狀態
- 生活習慣改變
- 突然晝夜顛倒,無法規律作息
- 為了獲得更多金錢購買毒品,致債務纏身
- 其它
- 身上出現異味(例如:燒焦的甜味)
- 住處藏匿注射器、鋁箔紙或塑膠吸管等工具
只吸一次毒就成癮? 想戒毒癮不簡單
根據吸食毒品的種類、個人體質及使用劑量或方式,都有可能影響甚至成癮!舉例來說:吸食第一、二級濃度較高的藥物,具有較高的成癮性;而第三、四級相對較低。且每個人的身體和心理狀況不同,對毒品的反應也會有所差異,再者,使用較高劑量或採取更具有侵入性的方式(如注射),可能會加速毒品進入體內,產生更強烈的效果。
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、第11-1條第2項規定,施用第一級與第二級毒品者具有刑事責任;施用第三級與第四級毒品者,雖不具刑事責任,但仍會被處以罰鍰,以及有參加毒品危害講習的行政責任。
所以不管是吸食第幾級毒品,都應至「勒戒所」觀察、勒戒,若仍有繼續施用傾向,須強制至「戒治所」戒治。
毒品級別 |
刑責內容 |
---|---|
施用第一級毒品 (海若因、嗎啡) |
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|
施用第二級毒品 (安非他命、大麻) |
3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|
施用第三級毒品 (K他命、FM2) |
*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緩,並應接受四小時以上六小時以下之毒品危害講習。 未滿18歲之青少年,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處理。 |
施用第四級毒品 (一粒眠、蝴蝶片) |
吸毒的人會改嗎? 3個舉報後的影響
發現身邊親友有在吸毒,透過舉報對方就一定會被關?吸毒的人事後一定會改? 其實我們舉報的目的不一定是讓吸毒者受到刑事處罰,而是希望能夠介入幫助,避免他們繼續深陷其中,造成無法挽救的結果,無論選擇何種方式,都要避免介入過深而受到傷害。
吸毒者須承擔法律責任
根據前面表格所述,依照吸食類別而有不同法律刑責,但若是初犯且輕微者(如單純施用而未達到一定數量),則可能先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等程序。
當關心變為壓力,可能引發關係緊張
可能使雙方關係產生負面影響,即便出於好意想幫助他們遠離毒品,但仍可能引起對方不滿、不諒解。
戒毒是條漫長路,仍需鼓勵與陪伴
舉報後是否成功讓親友接受治療和矯正也是一大考驗,若親友接受戒治後成功戒除毒癮,不僅可以恢復正常生活機能,也能減輕家庭和社會的負擔。
除了向警方或相關單位檢舉外,也可以尋求以下醫療機構或者透過民間團體,來幫助親友戒除毒品:
- 衛生福利部指定之藥癮戒治機構:全台各地有多家醫療院所提供藥癮者門診、住院等醫療服務。部分機構也提供心理諮商、職能治療等非藥物治療方式。
- 民間戒毒安置機構:例如基督教晨曦會、茄荖山莊等團體,為吸毒者提供住宿式中途之家服務,透過宗教信仰與團體生活幫助其重建生活。
- 社區心理衛生中心:由各縣市政府設立的心理健康促進單位,提供免費的康復支持和輔導服務,幫助藥癮者重返社會並保持戒毒。
- 藥癮諮詢專線:台灣設有多個藥癮諮詢熱線,提供免費的專業諮詢和支持,幫助藥癮者和其家屬處理相關問題,例如:「戒毒諮詢專線」提供全年無休24小時的戒毒諮詢服務(0800-788-995)(請請你、幫幫我)。
吸食毒品初犯被抓的話,通常檢察官會給予觀察勒戒或戒癮治療之處分,以代替入監服刑。但觀察勒戒會需要進入勒戒所(約1-2個月之時間)接受治療,將會短暫失去人身自由。
若您的親友因吸毒被抓,建議您於第一時間立即向專業的刑事律師諮詢,以避免錯失律師於偵查階段向檢察官爭取戒癮治療的最佳機會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