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案例分享✍】
一對年輕男女,他們剛從大賣場旁的便利商店下班,兩人又打又鬧的,不明講他們的關係,旁人看起來,他們就像是對可愛的小情侶。
後來,男孩一把拉住女孩的手,將她強拉進入賣場最裡面的隔間廚房中,再從背後緊抱住她,趁她無力反抗時,強行拖下她的褲子而性侵她。
便利商店的監視器畫面、女生事後到醫院驗傷,證明下體有性交後的紅腫狀況、還有被告自白的錄音檔。這一切的資料,似乎都不利於男生。
初步與男孩至警局做筆錄、案件現場拍照採證,還原現場狀況,律師發現便利商店地處轉角間,面臨八米大馬路,人車都稀少,而便利商店的隔壁,就是尚在施工的商場,地上還是磨石子地,沒舖上磁磚,而入口處到最裡邊的廚房,距離約有20公尺。
當律師詢問著男生「女生的機車是停放在何處?」男生手用指比了一下便利商店外的人行道。
這時,律師的心裡已找到訴訟辯護的策略了…
✔請問在於證據不利之下,律師如何做辯護呢?
律師的分析是,性侵害犯罪多具有高度隱密性,案發當時情況為何,常淪為雙方各說各話,而通常「被害人」的證詞對比「嫌疑人」的陳述,法院多為採信被害人的證詞,大多認定被告是為脫罪的卸責之詞。因此被害人供述對嫌疑人來說,往往有很強的殺傷力。
因此,共分為三大重點:
1、「確定被害人的供述是否真實可信」2、「事後被害人反應」3、「被告自白」
最終,檢察官給予男生不予追訴刑責的不起訴處分。
律師還是要透過這個案件來提醒所有的讀者,千萬不可提供虛妄不實的證詞、更不要因一時的片面之語,而透過言語、身體的傷害來對任何人發洩情緒與施加暴力,這必然會導致刑責上身。
更要提醒社會大眾,在閱讀媒體所下的標題背後,一定要冷靜的思考所有法律問題的核心環節。
人人都有機會成為被告,我們都要三思而後行、三思而後言。
巽耘法律事務所:陳秉榤律師
諮詢專線:0968-807-525
官方網站:https://sylaw.tw/
官方賴:@fei4352p
地址:台中所-台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185號